Finmail 服务条款
Finmail 企业 Webmail 的主订阅与可接受使用条款——Stripe 计费、商户责任、服务等级与责任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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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协议
本服务条款(「条款」)规范您对 Finmail Web 应用、API 及相关服务(合称「服务」)的访问。Finmail Limited(香港实体,「Finmail」「我们」)向您(「客户」「您」)提供该服务。
创建账户、点击「同意」或使用服务,即表示您代表本人及所代表组织接受本条款。若不同意,请勿使用服务。
相关政策: 隐私政策 · 安全与合规信任中心 · 不活跃账户与恢复 FAQ
2. 服务说明
Finmail 提供企业 Webmail,包括:
- 基于 IMAP 的邮件读写与元数据索引;
- 合规工具(审计链、Legal Hold、合规官视图);
- 隐私网关与安全出站分享;
- 可选的 AI 辅助摘要与审计(由客户配置);
- 按订阅档位提供的团队协作功能。
除非书面另有约定,邮件正文存储在客户控制的邮件基础设施上。应用元数据与合规工件托管于隐私政策所述的美国生产基础设施。
各档位具体功能与席位限制见 /zh-CN/pricing 与用户文档。本条款规范使用边界,不构成对全部功能的穷尽保证。
3. 资格与账户
3.1 您须年满 18 周岁且有权代表组织订立合同。
3.2 您须提供准确的注册信息并保护凭证安全。您对账户下活动负责。
3.3 我们可因疑似欺诈、滥用或未付款而暂停账户。
4. 订阅、计费与 Stripe
4.1 方案。 功能与席位限制见 /zh-CN/pricing 及订单。价格除非另有说明不含税。
4.2 支付处理方。 卡支付与订阅由 Stripe, Inc.(「Stripe」)处理。订阅即表示在适用范围内同意 Stripe 服务协议。
4.3 商户。 Finmail 为服务卖方。账单描述符以 Stripe 配置为准。
4.4 试用。 若有免费试用,除非在结账或管理台所示试用结束前取消,将转为付费订阅。
4.5 续订。 订阅按计费周期自动续订,直至取消。可通过账户设置或 [email protected] 取消。
4.6 退款。 除法律要求或订单明确约定外:月付不退部分周期;年付仅在文档化 SLA 超额停机时按比例退款;滥用退款请求可导致终止。
4.7 税费。 您承担适用增值税/GST/销售税;Stripe Tax 启用时我们可能代收。
4.8 扣款失败。 合理通知后我们可能降级或暂停服务。
4.9 不活跃账户(未付费 Legacy 免费档)。 下列规则主要适用于 未付费 Legacy 免费 邮箱;Plus、专业版、团队版、企业版 及同等 付费 Legacy 档位 在订阅有效期间 不适用 自动不活跃挂起与清理。
4.9.1 活动定义。 「活动」指成功完成 Webmail 登录(含所需双因素认证)或经 Finmail 认证的 IMAP 会话(含 Webmail 读信与 IMAP IDLE;默认每小时最多记录一次)。不活跃判定以 last_activity_at 为准;若无活动记录则回退 last_login_at,再回退账户创建时间。
4.9.2 生命周期。
- 180 天无活动:我们可将账户 挂起 (suspended),暂停 Web 登录及 IMAP/SMTP;此阶段邮件正文 通常仍保留 于邮件服务器。
- 挂起后继续 约 185 天无活动(自同一活动基准起累计约 365 天):我们可 物理删除 邮箱存储并将账户标记为 已清理 (purged);该邮箱地址 不可重新注册;
users记录可能保留以防地址被复用。
4.9.3 通知与导出。 挂起与最终清理前,我们将提供 合理通知(在技术可行时)。您应在长期停用前自行导出重要数据;详见 不活跃账户与恢复 FAQ 与隐私政策保留表。
4.10 账户恢复与重新激活。
4.10.1 挂起但未清理。 若账户为 suspended 且邮件尚未被清理,您可向 [email protected] 申请恢复。我们 通常 对 首次 因不活跃导致的挂起 免费 恢复访问。
4.10.2 恢复后登录义务。 恢复后您须在 7 个自然日 内成功登录 Webmail,以刷新活动时间。仅使用 IMAP 或 SMTP 不能满足本项要求。 未登录 Webmail 可能导致账户在下一轮维护中 再次被挂起。
4.10.3 多次恢复。 对 同一账户 因不活跃 反复 申请恢复,我们 无义务 无限次免费处理,并可:
- 要求您 书面确认 已知晓不活跃政策;
- 要求保持有效 Plus / 专业版 等付费订阅后再恢复;或
- 收取 一次性重新激活费(金额事先书面告知);或
- 拒绝 进一步恢复。
4.10.4 已清理 (purged) 账户。 Purged 后自助登录、密码重置及管理台恢复 不可用。仅在存在 独立运维备份 且技术可行时,我们 可 按 付费数据抢救服务 报价处理;不保证 邮件可恢复。已 purged 的邮箱地址 不能 用于新注册。
4.10.5 滥用挂起。 因 滥发、欺诈、滥用或未付款(第 3.3、5 节)导致的挂起 不适用 第 4.10.1–4.10.3 的免费不活跃恢复政策;我们可调查后拒绝或附条件恢复。
4.10.6 付费订阅。 有效付费订阅用户的恢复与 SLA 按订单及 [email protected] 处理,不 另收不活跃恢复费,除非涉及第 4.10.4 所述备份抢救。
5. 可接受使用
您不得:
- 将服务用于违法、骚扰、滥用或欺诈活动;
- 上传或传输违反第三方权利、适用法律或专业行为标准的内容;
- 发送恶意软件、钓鱼、垃圾邮件、连锁信或违反法律的未经请求的批量邮件;
- 试图绕过安全、访问其他租户数据、未经授权探测系统或干扰网络完整性;
- 未经许可使用自动化代理或脚本创建账户或抓取服务;
- 未经同意收集其他用户信息;
- 未经书面合作伙伴协议转售服务;
- 将服务用于 Stripe 或 Finmail 风险政策禁止的业务(含非法金融方案、禁止的无牌汇款或受制裁司法辖区)。
我们可审查活动、移除内容、调查违规、暂停或终止账户,并与执法机关合作。
5.1 滥用举报。 若需举报经 Finmail 发送或冒充 Finmail 的垃圾邮件、钓鱼、恶意软件等滥用行为(含伪造 @finmail.com 发件地址),请致信 [email protected],并附上含完整邮件头的原信(以附件转发或粘贴 RFC822 原文)及简要说明。操作步骤见滥用举报。请勿将 abuse@ 用于漏洞披露 — 请使用 [email protected];个人数据请求请使用 [email protected]。
6. 客户数据与隐私
6.1 所有权。 您保留数据所有权。您授予 Finmail 有限许可,仅为提供服务而托管、处理与传输数据。
6.2 隐私政策。 个人数据处理见 隐私政策。企业客户可申请签署数据处理协议(DPA)。
6.3 AI 功能。 启用后,AI 供应商可按您的设置处理脱敏内容。您须确保 AI 使用符合监管义务。
6.4 非专业建议。 Finmail 是生产力与通信工具,并非持牌会计、税务、法律或审计机构。AI 生成的摘要、发票提取与金融数据建议仅供便利之用。您须在使用于正式税务申报、财务审计、监管报送或投资决策前独立核实全部 AI 输出。 使用服务不构成会计师-客户、律师-客户或受托关系。
6.5 用户内容许可。 您保留所提交内容的所有权。您授予 Finmail 有限的、非独占许可,仅为提供服务(含您启用的 AI 功能)而托管、处理与传输您的内容。该许可不允许 Finmail 公开展示私人邮件或将您的内容用于训练通用 AI 模型。
7. 保密与安全
我们实施安全信任中心所述的防护措施。除法律要求或同意外,任何一方不得披露对方保密信息。
8. 知识产权
Finmail 拥有服务、软件与品牌。您在订阅期内获得非独占、不可转让许可。反馈可用于改进服务而无义务。
8.1 版权投诉。 若您认为服务上的内容侵犯您的版权,请向 [email protected] 发送书面通知,包括:(a)您的签名;(b)被侵权作品标识;(c)侵权材料及其位置;(d)您的联系信息;(e)善意声明该使用未经授权;(f)在作伪证处罚下的声明,表明您有权代表版权人行事。虚假陈述可能承担适用法律下的责任(在适用范围内包括 17 U.S.C. § 512(f))。
9. 免责声明
服务按「现状」与「可用」提供。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Finmail 否认明示或默示保证,包括适销性、特定用途适用性与不侵权。
我们不保证不间断、无错误或完全准确的运行。邮件投递依赖第三方 MTA 与您的基础设施。AI 输出可能不完整或不准确;在关键财务截止日期依赖服务风险自负。
Finmail 不对因未核实 AI 输出或未独立备份金融记录而导致的数据丢失、税务节省损失、监管罚款或处罚承担责任。
10. 责任限制
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因本条款或服务产生的 Finmail 累计责任不超过您在索赔前 十二(12)个月内向 Finmail 支付的金额。
我们不对间接、附带、特殊、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,或利润、数据或商誉损失负责。
部分司法辖区不允许特定限制;在该等情况下,责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降至最低。
11. 赔偿
您将就因您的数据、您对服务的使用或您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索赔为 Finmail 辩护并赔偿,除非由 Finmail 重大过失或故意 misconduct 导致。
12. 终止
任何一方可在 material breach 通知后 30 日内未补救时终止。您可按第 4 节取消订阅。终止后访问停止;在技术可行时可在有限期内导出。
依性质应存续的条款(付款义务、责任限制、赔偿)在终止后继续有效。
13. 适用法律
本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,不适用冲突法原则。香港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,但您所在司法辖区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仍适用。
14. 变更
我们可修改本条款。重大变更将发布于 /zh-CN/legal/terms 并更新日期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构成接受。
15. 联系
Finmail Limited
香港中环己连拿利街 1 号
Glenealy Tower 17 楼 2A 室
一般支持:[email protected] · [email protected]
计费:[email protected]
滥用举报(垃圾邮件 / 钓鱼 / 伪造邮件):[email protected]
安全(架构 / 漏洞):[email protected]
法务 / 隐私:[email protected]
